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承诺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从2024年10月24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射洪市文化路444号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
邮编:629200
附件:
关于日产60万只圆柱形锂离子电池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pdf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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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环评批复文件全本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日产60万只圆柱形锂离子电池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射环诺审〔2024〕2号 | 见附件 | 2024年10月24日 |
关于日产60万只圆柱形锂离子电池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