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2024年10月17日起,共5个工作日。
电话:******
******街道文化路444号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电话:******
******街道文化路444号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半导体元器件生产项目(重新报批) | 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河东大道9号厂房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2万元。项目外购隧道炉、锡膏、芯片、跳线等设备及原辅料,新建二极管、桥堆生产线外,软胶工序和电镀工序均委外处理。建成后可达年产二极管4584kk、桥堆2640kk。 | (一)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施工期和营运期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废水和定期排放的冷却水经预处理后一并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油烟净化一体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清洗工序、塑封、塑封固化工序及激光打印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有限公司回收处理;锡珠、废清洗剂包装、废滤芯、空锡膏瓶交厂家回收,废蓝膜、废分子筛、废过滤芯、废残胶、预处理池污泥及不合格品收集后由市政统一清运处理,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其油桶、含油手套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规范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按规范建设,危废转移过程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购低噪型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振、消声、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六)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地下水和土壤保护措施。实行分区防控,重点区域需采取可靠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风险物质的管理,规范员工的操作规程,对各项风险防控措施进行管理和维护,设置应急处理物资,定期组织演练,保证事故状态下,能第一时间做出处置。 (八)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在工程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响应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要求和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 相关部门意见:项目已经射洪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川投资备【******委员会已同意项目入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