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交通事故检验鉴定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由于一体化系统更新采购文件模板序号调整,导致采购文件序号与符合性审查描述不一致。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16 10:00:00,更正为:2024-08-21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8-16 10:00:00,更正为:2024-08-21 10:00:00。
现统一将磋商文件中5.3.4.符合性审查中,关于采购包1和采购包2的第2点“针对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实质性要求的响应要求。”做出如下修改。
“3.4.2.商务要求”更正为“3.3.2.商务要求”
“3.3.技术要求”更正为“3.2.技术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财政局;联系方式:0825-******。
(二)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三)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居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居大道中段31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河东新区奥城花园南区5-4号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