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H24-211283-00009
项目名称:******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15,000.00元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学校食堂食材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支持脱贫攻坚 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支持脱贫攻坚 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3日至 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会议室
时间:2024年09月1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开标时间即为供应商开始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1.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1.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
1.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学校
地址: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铁岭经济开发区盛峰城市花园21号楼北4号门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银行铁岭开发区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5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