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及标段名称 | ************学校建设项目室内外装修设计-设计-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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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 ******有限公司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071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71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01 |
开标地点 | 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标时间 | 2025-02-13 09:30:00 |
公示期 | 2025-02-18 至 2025-02-24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348000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第一名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第二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元): 323640.00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323640.00
综合评标得分: 86.98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330600.00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330600.00
综合评标得分: 75.33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职务: 项目负责人
姓名: 郑增丰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878
职称专业: 建筑设计
级别: 高级
职务: 项目技术负责人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职务: 建筑专业负责人
姓名: 李林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235
职称专业: 建筑设计
级别: 高级
职务: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赵春燕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182
职称专业: 建筑工程
级别: 高级
职务: 项目技术负责人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业主:******小学
项目名称:******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开工日期: 2022年8月1日
竣工(交工)日期: 2022年9月20日
建设规模: 新建综合楼总建筑面积3476.58m,共6层,层高3.6m,建筑高度21.6m。室外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道路及广场、绿化等附属工程。项目建设需拆除现状临时板房教室(4间)、党建示范室和非机动车停车棚(均为简易钢架棚),拆除面积约671㎡。
合同价格(元): 468850.00
项目负责人: 李立涛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投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或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未提过2021年财务报表******:未提供2021年财务报表。攀枝花专家1:未提供2021年财务报表。攀枝花专家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攀枝花专家3: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财务报表的要求,缺少2021年财务报表。攀枝花专家4:投标文件未提供2021年财务报表攀枝花专家5:未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或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未提过2021年财务报表******:未提供2021年财务报表。攀枝花专家1:未提供2021年财务报表。攀枝花专家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攀枝花专家3: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财务报表的要求,缺少2021年财务报表。攀枝花专家4:投标文件未提供2021年财务报表攀枝花专家5:未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
综合评估得分 或 备注 0
投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或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攀枝花专家1: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 90%且低于所有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的 95%。根据投标人澄清,其承认低于成本,其余理由与相关评审因素无关,不予采纳。判定低于成本。攀枝花专家2: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90%且低于所有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5%,根据投标人澄清回复:其承认低于成本。其余理由与相关评审因素无关,不予采纳,判定低于成本。攀枝花专家3: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低于成本报价中的(2)设计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 90%且低于所有有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5% ,虽该公司进行了澄清回复,但没有详细的佐证资料,不予采纳。攀枝花专家4:设计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 90%且低于所有有报价算术平均值的 95%。根据回复内容,投标报价已低于其核算成本,未能提供控制其成本及保证设计质量控制周期的具体依据和措施。澄清文件不予采信。攀枝花专家5:该投标人设计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 90%且低于所有有报价算术平均值的 95%。但澄清回复内容确认其确实低于成本价,且未附相关有效详细的公司成本核算佐证资料,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不予采纳该投标人的澄清回复。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或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攀枝花专家1: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 90%且低于所有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的 95%。根据投标人澄清,其承认低于成本,其余理由与相关评审因素无关,不予采纳。判定低于成本。攀枝花专家2: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90%且低于所有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5%,根据投标人澄清回复:其承认低于成本。其余理由与相关评审因素无关,不予采纳,判定低于成本。攀枝花专家3: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低于成本报价中的(2)设计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 90%且低于所有有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5% ,虽该公司进行了澄清回复,但没有详细的佐证资料,不予采纳。攀枝花专家4:设计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 90%且低于所有有报价算术平均值的 95%。根据回复内容,投标报价已低于其核算成本,未能提供控制其成本及保证设计质量控制周期的具体依据和措施。澄清文件不予采信。攀枝花专家5:该投标人设计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 90%且低于所有有报价算术平均值的 95%。但澄清回复内容确认其确实低于成本价,且未附相关有效详细的公司成本核算佐证资料,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不予采纳该投标人的澄清回复。
综合评估得分 或 备注 65.22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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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 | ******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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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变更原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