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2024年8月1日起,共5个工作日。
电话:******
******街道文化路444号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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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文化路444号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瓴佳生物科技鸡粪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 射洪市大榆镇逍遥才子村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0万元。本项目占地面积为44.142亩,新建有机肥发酵车间、包装车间及成品库房等,形成年处理鸡粪12万吨、秸秆3万吨的生产能力。 | (一)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施工期和营运期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项目废水不外排,发酵渗滤液经收集后进入储液罐回用于混料过程补充用水;生物过滤除臭系统喷淋废水经收集池循环使用;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预处理后回用于发酵。项目设置1个800m3的雨水收集池,将初期雨水进行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混料、发酵、陈化区域厂房密闭,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产生的预混粉尘及恶臭通过负压抽风收集,经生物过滤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筛分、造粒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废分类处置措施。不合格产品、沉降粉尘及筛分、破碎工艺粉尘收集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收集后交由餐厨垃圾回收单位处置。含油检修废物、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规范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按规范建设,危废转移过程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购低噪型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振、消声、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六)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地下水和土壤保护措施。实行分区防控,重点区域需采取可靠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风险物质的管理,规范员工的操作规程,对各项风险防控措施进行管理和维护,设置应急处理物资,定期组织演练,保证事故状态下,能第一时间做出处置。 (八)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在工程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响应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要求和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 相关部门意见:项目已经射洪市行政审批局备案************人民政府已同意项目选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