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4年10月30日至31日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查,本批次申办事项3项,经初审符合要求的1项、不符合要求的2项。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日至11月5日)。
一、遂宁经开区“荣兴时代滨江”小区建筑垃圾运输事项
******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
******有限公司申请运输******中学改扩建项目,用于回填作业。
(四)运输路线: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南路17号—遂宁市河东新区广灵路八中旁。
******有限公司提交的开挖或者拆除工地地******中学改扩建项目,与《消纳场所配套设施场地权属证明》载明的建筑垃圾受纳地遂宁高新区西部机械城改扩建项目不一致。
******有限公司反馈审查意见及存在问题。
二、船山区“莲花世纪广场”小区建筑垃圾运输事项
******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
******有限公司申请******中学改扩建项目,用于回填作业。
(四)运输路线: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南路17号—遂宁市河东新区广灵路八中旁。
******有限公司提交的开挖或者拆除工地地******中学改扩建项目,与《消纳场所配套设施场地权属证明》载明的建筑垃圾受纳地遂宁高新区西部机械城改扩建项目不一致。
******有限公司反馈审查意见及存在问题。
******学院)二期”项目建筑垃圾运输事项
******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
******学院)二期”项目工程渣土,运输量约50000立方米,运至遂宁市河东新区环湖路智慧北岛(基坑)项目,用于回填作业。
(四)运输路线:川师大—科创路—中环线—腾龙路—环湖路—智慧北岛。
(五)审查意见:同意办理,应使用合法运输车辆,运输路线应符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许可证编号为“川J00字第2024乙11号”。
(六)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申请时间2024年12月24日止。
行政许可申请人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建设局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
******建设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