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前公示]遂宁市河东新区二期城镇详细规划子单元HD02(10街区)、HD03(03街区)规划论证及调整
公示说明
《遂宁市河东新区二期城镇详细规划子单元HD02(10街区)、HD03(03街区)规划论证及调整》是在《遂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遂宁市河东新区二期城镇详细规划》的指导下,对遂宁市河东二期子单元HD02(10街区)、HD03(03街区)局部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审阅。若对本次调整内容有异议或者疑问,请与我局联系。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13日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4月12日
项目名称:《遂宁市河东新区二期城镇详细规划子单元HD02(10街区)、HD03(03街区)规划论证及调整》
1.项目概况
为保障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要,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遂宁市建设区域医疗中心,现编制《遂宁市河东新区二期城镇详细规划子单元HD02(10街区):HD03(03街区)规划论证及调整》:项目位于河东二期永盛湖公园以北、东平北路以东区域。
2.调整方案
(1)用地调整:一是优化医养设施配置,将地块HD02-10-09原规划医疗卫生用地调整至南侧区域,并提升用地规模至7.8公顷。地块指标控制为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将地块HD03-03-05分隔为两个地块,其中,地块HD03-03-03(1)保持商业用地性质不变,指标控制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建筑限高30米。
二是优化用地功能结构,将地块HD02-10-09由医疗卫生用地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地块指标控制为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60米。HD03-03-02地块指标控制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 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30米。
(2)道路调整:将规划范围内的城市支路(宽18米)用地分别并入相邻地块。
附注
??1.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遂宁市嘉禾东路6号,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要室收,邮政编码629000。
??(2)联系电话: 025-******。
??2.有效反馈意见期:
??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3.有效反馈意见:
??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4.查询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