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射洪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补充验收)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四川东捷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2024 年 08 月 26日
附件:
遂宁市射洪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1.pdf
2024.7月射洪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本次验收1号线-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