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2024年6月21日起,共5个工作日。
电话:******
******街道文化路444号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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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文化路444号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医院医疗服务建设项目 | ******街道银华中路2号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公司 | ************医院大楼、挂号、检测及检验、浆洗、职工宿舍、办公区、食堂等,配套建设辅助工程以及环保工程。本项目共设置病床50张,年诊疗3650人次。 | (一)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施工期和运营期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03〕197号)等国家及省相关标准、要求,采用雨污分流系统,落实各类废水的收集预处理设施和集中处理设施,确保医疗废水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采用密闭式一体化设施,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喷洒除臭剂,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自带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安装减震消声隔声设施等噪声防治措施,以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废分类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及废油脂委托有合法手续的餐厨垃圾处置单位收集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掏、转运、处置。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根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06〕206号)及《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39707-2020)要求,规范建设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地下水和土壤保护措施。实行分区防控,重点区域需采取可靠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八)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在工程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响应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要求和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 相关部门意见:项目已经射洪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川投资备【2311-510922-04-01-750429】fgqb-0148号),射洪市卫生健康局出具已同意该项目申办的情况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