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法院机关食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有限公司 | ******街道 | 1,0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其他服务 | 法院机关食堂采购项目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送货时应提供食材符合按国家食品标准和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2)按磋商文件质量要求采购人通知的送货品种、数量进行验收,所送食材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验收。 (3)采购人对食材随机抽样送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检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本项目配送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配送期满,由采购人根据配送供应商当年履约能力、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次年合同。合同履约期间,考评不合格且供应商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力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执行。 | 成交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食品和食材辅料购买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并对本项目食品和食材辅料的产品质量安全负责。 | 1,0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文和海、孙耘、张凯泓(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所有食材统一成交下浮率为:13.5%。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银行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信息或咨询遂宁市财政局采监部门082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法院
地址:兴安路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市本级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1018号鼎盛国际银座公寓写字楼、商业第21层13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0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法院机关食材采购项目磋商文件(******01).zip